范围及标准
(一)目标地区和救助范围开展公益项目的地区:全国各产煤省区。
救助范围:患尘肺病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煤矿系统尘肺病患者和贫困的尘肺病农民工。
(二)项目开展时间及募集数量:
该项目拟在全国开展5-8年,为尘肺病患者募集5万台制氧机。
(三)救助标准(制氧机发放标准)
(二)项目开展时间及募集数量:
该项目拟在全国开展5-8年,为尘肺病患者募集5万台制氧机。
(三)救助标准(制氧机发放标准)
依据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确定诊断、工伤保险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无上述资料者依据我会定点医院的医学诊断。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尘肺病Ⅲ期;
2、尘肺病Ⅱ期伴有呼吸衰竭,氧分压60以下;
3、尘肺病Ⅰ期有肺功能损伤者(常常合并慢阻肺、肺结核)(附肺功能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