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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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救援人员关爱和矿山尘肺病防治基金会专家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中国应急救援人员关爱和矿山尘肺病防治基金会专家 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科学思想、技术支持和社会影 响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会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关爱和对矿山尘肺病 防治工作的开展尘肺病预防与治疗康复工程,实现本会宗旨,特制 定专家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专家委员会职责

专家委员会是对我会科研、学术工作及公益基金业务进行指导 和咨询的学术组织。其职责如下:

(一)审议本会科研发展规划;

(二)审议本会科研课题及其资助项目;

(三)审查本会资助课题完成情况;

(四)指导本会资助的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

(五)指导本会学术交流工作和优秀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工作;

(六)提出改进科研和学术工作的建议。 

第二条 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年召集一次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可列席理事会,听取 基金会工作介绍;研究和解决应急救援人员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尘 肺病防治工作、科研工作中的问题;对基金会工作提出建议,为基 金会决策提供依据。

(二)联系制度

治疗与科研部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联系与管理服务工作。基 金会有关的文件、工作简报及时送达各位专家委员会委员, 以便了 解基金会工作情况。

(三)重大的业务活动和科研项目及时向有关专家委员会委员 通报并征求意见。

(四)专家委员会委员应邀指导基金会工作、参加科研立项、 鉴定等活动时,报销差旅费并给予适当劳务费。

(五)大力宣传我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贡献。

(六)把专家委员会的活动纳入我会工作议事日程。

第三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4 月 19 日科研课题汇报和论证会议通 过。2015 年 12 月 13 日第二届医疗专家委员会暨申报“ 十三五” 尘 肺病治疗科研项目研讨会重新修订。2022 年 12 月 28 日三届四次理 事会再次修订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