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训班讲话精神
(刘桂勇秘书长在广元会议上的讲话)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于3月20日在北京举办了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训班,来自全国67家全国性立项单位共约130多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刘振国副局长对项目管理、有关制度、要求进行了专题详解。
从2012年开始,民政部牵头,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中央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2亿元,到今年2015年是第四年。今天我们齐聚广元,就是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项目,在民政部立项为《尘肺病农民工洗肺清尘救助项目》,今天的会议是总结2014年项目完成情况和部署2015年项目工作。
下面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刘振国副局长在《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训班》上主要讲话内容简要汇报如下:
一、充分理解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关键点
第一个关键点是“中央财政”。一是财政支持是管理、引导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以实现国家的战略发展目的。二是“中央财政”四个字凸显了项目资金是财政资金的性质,在管理和使用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立项单位一定要时刻绷紧财政资金这根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要接受全面的审计监督。
第二个关键点是“支持”。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
第三个关键点是“参与”。项目中的“参与”有三个要素:一是项目管理和执行以受益对象为中心,受益对象在项目中不是被施舍的对象,而是项目各个环节的首要考虑因素。二是项目工作强调社会参与,特别是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每个项目都有相对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全程跟踪。三是上下联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都参与。
第四个关键点是“社会服务”。一是明确了项目支持的领域和活动特征,就是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的。二是项目不支持基建、研发、宣传、要尽量少支持单纯购买设备和发放现金的项目。
二、项目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群众切实受益。初步统计,2012-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立项1295个项目,直接拨付中央财政资金6亿元,带动超过5.3亿元的配套社会资金进入社会服务领域。项目执行使得超过712万人直接受益,(2014年我们在民政部立项的《尘肺病农民工洗肺清尘救助项目》,拨款100万元,配套资金95万元,由中西部10家定点医院救助了769名贫困尘肺病农民工患者)。要求围绕社会救助、扶贫救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
二是提升了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根据两年来问卷调查,约98%的社会组织表示执行项目对组织本身带来明显变化,包括机构信誉提升、机构知晓度增加、组织运作效率提高、组织内部制度完善。能力建设方面,立项单位普遍反映执行项目后自身项目管理能力、专业服务能力、资源动员和整合能力明显改善。
三是起到了引领示范效应。2012-2014年项目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0.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2.41亿元,引领了更多潜在的社会资源参与到社会服务活动中。3/4项目带动募捐、志愿服务,2/3地方开展财政、福利彩票项目支持,公益创投规模增大。
四是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机制。项目关于以服务对象为核心、竞争性评审、第三方监管、不得分包转包等做法和理念,在2013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中予以吸纳。下一步,民政部、财政部还将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这项任务已列入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工作计划。
三、2014年项目管理中发现的两点问题
(一)项目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设计过于简单。二是项目设计没有很好地体现社会服务的内容。三是个别项目为立项单位自身谋取利益。审计中对这类缺乏依据或超出范围的资金支出无法认定,要求调减预算,予以整改。
(二)项目执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二是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建立管理制度,部分项目存在受益人选择标准不明确、程序不完善现象,有的项目资料不齐全,造成服务活动无法认定。三是项目执行时间有延误。四是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五是极个别更为严重的是弄虚作假,虚报服务活动和伪造档案等。
四、2015年项目四个特点
一是工作早策划、早启动、早安排。二是突出了面向西部、扩大参与度原则。三是加强了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四是完善了财务管理指引和审计工作方案。
五、2015年项目执行的七点要求
1.学习制度,规范运作。
2.确保项目成效。项目的执行效果和执行质量直接关系项目能否延续,务必坚持以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为项目工作核心,特别是要做好受益对象的筛选和确认工作。为立项评审、项目后期审计、评估和绩效评价做好基础工作。
3.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是财政资金,在管理和使用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一是立项单位购买物资或者服务外包应当履行必要的询价、比对以及招投标程序;二是要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不得出现大额现金支付、公款私存,严禁有财经违规违法的行为;三是票据要合法,要有原始凭证,要做好档案整理和保管;四是不得分包转包,不得将资金以拨代付转移给其他单位留存;五是项目有调整、撤销、终止的,必须按程序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小组批准。
4.加强自身建设。中央财政支持,首先是一个荣誉,代表的是政府、社会的信任和认可,其次才是资金支持。我们要珍惜立项的机会和荣誉,主动学习、适应项目各项要求。
5.把握时间进度。各立项单位有必要按照要求把握时间进度、确保执行节奏。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并完成年度内审计、评估和绩效评价。
6.注重问题沟通。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项目办开设了各种沟通平台。一是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和全体立项单位公开;二是各阶段注意事项和重点问题都通过短信方式及时发布立项单位和民管局;三是搭建腾讯平台即时沟通;四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事务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立项后即公布,随时解答财务咨询。
7.做好宣传总结。要求立项单位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设计项目统一标识,广泛宣传。主要通过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形成长效机制。
汇报完毕,谢谢。